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
10966。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种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中国特点高水平高职学校计划建设单位。学院设有水利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分院、经济与贸易分院、机电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生物工程分院、生态环境工程分院、药物与化工分院、动物工程分院、旅游与管理分院、文理分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6个分院部。开设71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2万余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1年我院71个专业面向7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情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推行监督。
第十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考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法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在网上远程录取时严格实行各省级招考部门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第十二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率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需要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认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拟定的高考考试加分打折政策。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对没办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五章怎么收费
第十五条我院严格按陕西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怎么收费。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生。
第六章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学院打造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法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获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地址:陕西·杨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电话:029|87083921传真:029|87083940
招生咨询电话:87083921、87083005、87083400、87084411
网址:http://www.ylvtc.com
mail:ylzyzsb@163.com
第十九条我院没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成本。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